首页

广东会计信息网

关于学习广东省公需课指南发布的问题

2019/5/17  来源:广东会计信息网

关于学习广东省公需课指南发布的问题

每年度公需科目及学习指南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。每年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,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;已下放职称评审权给行业组织的,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行业组织发布。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后只需在“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登记即可,不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发布。

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广东会计信息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,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

分享到:
首页
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>报名考试

相关资讯

推荐版块
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
返回顶部